花生制品菌群超标 再次求证挽回名声

发布时间:2016-05-11

 红崖子花生远近闻名,其原料和制品远销国内外,得到一致好评。然而,一个多月前,当地一家企业的花生制品在外地却搁浅,被判定不合格。面对30多袋货值一万多元的产品被叫停下架,经营者一时叫苦连天。
要求停止销售
王海忠是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,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复核、申报、回复等工作。5月9日,他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来龙去脉。
红崖子镇汤屯有一家经营花生的企业,规模很大,单单实验室就投入了400多万元。自投产以来,其生产的花生制品遍布全国各地。一段时间以来,从来没有发生过产品被检验为不合格的现象。“产品欲销往外地,必须经过‘四检’,分别为县区、市、省、国家。全部过关后,方能取得经营的资格。”王海忠说。
去年年底,该企业成功进入南方某地区。今年年初,花生制品上架销售。3月31日,当地工商部门在抽检时,将花生制品判定为不合格,要求停止销售。
没想到的结果
花生制品共有30袋,货值一万多元。王海忠说,如果确实是不合格产品,那么按照新出台的相关法律,将处以货值的15——30倍罚款。
据了解,该地区工商部门委托权威机构检验,得出的结论是花生制品所含的大肠菌群不合格。
该产品首次打入该地区后,开始是小规模,本想“走红”后大批量进入,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。处罚是其次的,企业信誉受损可真是得不偿失。一时间,经营者愁眉不展。
4月初,经营者无奈之下来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承认判定错误
工商人员查看了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,经过仔细甄别,发现大肠菌群对照产品标准的制定是错误的。
王海忠进一步解释说,工商人员共抽查了五组样品,合格产品大肠菌群的标准是大于等于10、小于等于100,而杭州提供的检验报告仅仅是大于10、小于100,没有等于号。
工商人员建议企业到销售商场,找当地技术机构重新鉴定。4月6日,当地技术机构出具了书面材料,承认判定错误,花生制品为合格产品。
 

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科长王宏伟介绍,红崖子花生根据特定地域、自然环境、人文历史等,已经形成独有的品牌效应。无论是内供还是外销,都经过层层把关,产品质量绝对经得起市场的考验。